高盛被起诉是华尔街的一件大事。根据诉状的描述,高盛是如何欺骗了投资者呢?
首先,高盛卖的是大型合成抵押债务债券(Synthetic CDO)。在2007年4月26日,高盛卖了名为“ABACUS 2007-AC1”的大型合成抵押债务债券给投资者。
其次,这个债券与一般CDO债券的不同之处在于里面包含的是信用违约掉期(CDS)合同。这些CDS相当于对抵押债券的保险。由于内部包含的是CDS而不是一般的债券,因此被称作合成(Synthetic)抵押债务债券。合成的好处是比一般的CDO可以更快的构建。
第三,这些CDS所保的抵押债券是Paulson对冲基金亲自挑选的最差的,评级过高的房地产抵押债券。但是,最终的CDO是由ACA公司管理。
第四,Paulson对冲基金购买了这些CDS,支付保费。
第五,高盛发行这些CDO,从Paulson对冲基金获得1500万的初始费用。还获得发行佣金和之后一直持续的CDO管理费。
第六,投资者购买CDO,相当于对一系列住房抵押债券发了保险。在正常情况下,投资者获得稳定的保费。
第七,当房地产市场崩溃,抵押债券违约后,买了CDS保险的Paulson对冲基金获得赔偿。而客户作为保险发行者必须支付赔偿。
由于Paulson对冲基金的“精心挑选”,仅仅在“ABACUS 2007-AC1”发行半年左右,到了2008年一月,这个CDO中99%的抵押债券都遭到降级。投资者损失10亿美金,这10亿美金大部分落到了Paulson对冲基金手里。
高盛的问题就在于明知道是Paulson对冲基金挑选的抵押债券,却对外宣称是独立第三方的ACA管理,没有对投资者披露交易的对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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